香港公司每年必須進行審計,審計由香港本地持牌核數(shù)師或機構完成。香港公司在報稅、對外投資合作和開展其它金融活動時都需要提交審計報告,所以審計不僅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也是公司發(fā)展的必須。本文將全面為您解讀香港公司審計相關知識。
一、審計時間的規(guī)定
根據(jù)香港《公司條例》、《稅務條例》相關規(guī)定,香港公司成立后第1次審計,是在公司成立的第18個月,以后每年公司在第1次審計時確定的年結日進行審計。
香港公司第1次審計需要在3個月內完成,以后每年的審計需要在1個月內完成,同時政府還有規(guī)定,年結日在3月和12月的,可以申請最多8個月的延期。
二、審計的流程
1、做賬。公司提交原始憑證,由持牌核數(shù)師理賬后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公司若有財務人員,此項可以由公司自行完成。
2、審計。核數(shù)師對公司帳目、報表進行審計,出具帶有結論性的報告——審計報告。
3、董事簽字確認。核數(shù)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須經(jīng)公司董事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報稅等公司業(yè)務。
三、審計報告的種類
審計報告按核數(shù)師出具的意見不同可以分為四類: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和不發(fā)表意見審計報告。
其中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是最好的審計報告,是指公司賬目、報表可以真實反映公司的經(jīng)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公司在審計時一定要拿到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其它3類屬于非標準的審計報告,原因或多或少是因為提供的資料無法真實反映公司經(jīng)營狀況,被出具不好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提交時會引起稅務局的重點關注和稽查。
四、審計注意事項
1、香港公司必須提供完整、準確的業(yè)務單據(jù),包括公司全部的購銷合同、收支憑證、銀行流水等。
2、如果核數(shù)師因公司原始憑證不完整要求公司補充時,公司需要及時整理提交,避免審計逾期或被出具不好意見的審計報告。
3、公司在日常經(jīng)營時就要注意妥善保管業(yè)務單據(jù),并能夠分類整理進行編號處理。
以上就是香港公司審計的詳細介紹,香港公司審計報告用途很多,而且是多場合必須提供的文件,所以一定要引起投資者的重視,同時還要確保提供的審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并保證按時完成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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